林志玲(左)每年透過基金會發行公益年曆,基金會卻發現有人盜圖怒提告。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提供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熱心公益多年,連續12年透過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發行公益年曆,但基金會卻發現,有臉書粉絲專頁未經授權,翻拍轉載2016年的年曆照片,懷疑是1間美商直銷公司所為,怒提告違反《著作權法》,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因無法查證該粉絲專頁究竟是由誰經營,今將挨告的美商公司及負責人不起訴。
林志玲每年都發行公益年曆做愛心,義賣的年曆收入都由基金會打理,自2011年基金會成立以來,已幫助上萬名孩童,平均每年累計捐助金額更高達千萬元。林志玲去年還邀請日籍老公AKIRA一同入鏡拍攝2021年年曆,分享一系列與AKIRA的甜蜜合影。
不過基金會卻發現,有臉書粉絲專頁未經授權,翻拍轉載2016年的公益年曆照片,基金會自行調查後,懷疑是1間直銷保養品的美商公司所為,因此怒提告該美商公司及外籍負責人違反《著作權法》。
美商公司代表出庭應訊時喊冤,稱該粉絲專頁不是由公司經營,完全不知道基金會指控的臉書粉專是誰經營的,盜圖者也不是公司員工,檢察官調查後,因無法查證粉絲專頁是由誰開設經營,無證據證明盜圖者與美商公司有關,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甘庭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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