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去年停辦「大港開唱」音樂盛會,大批樂迷反彈,國民黨市議員邱于軒在臉書批文化局護航「友好廠商」,導致「廠商不辦、大港停唱」情形,遭秦姓網友罵「腦袋裝屎」、「吃屎」,邱提告公然侮辱。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網友對大港開不開唱,不應存在「支持者較為高尚,反對者較為低劣」這種自以為是的標準,更不應以話講得越粗暴就能得到越多關注的方式痛罵與自己立場不同的人,刑事部分將他判拘10日確定,民事部分則判決秦男須賠償4萬元。
「大港開唱」在高雄已經有11年歷史,在高雄前市長韓國瑜任內宣布停辦,前年9月13日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在臉書發文,質疑高市府文化局年年補助大港開唱,卻是幫人養品牌,圖利友好廠商。
文章一出後引來網友留言,其中秦姓網友在貼文下方寫下「議員你如果腦袋只有裝屎,怎麼不去直接吃屎,大港對高雄文化的貢獻真的比你們這些垃圾公務人員多太多了你知道嗎?」
邱于軒見狀也不囉唆,直接截圖提告該名網友公然侮辱。秦男被告後表示大港開唱在改朝換代後不斷被抹黑,他認為這不是一個民意代表應該做的事情,才會氣憤以侮辱性字眼留言。
高雄簡易庭審理認為秦男以「腦袋裝屎」、「垃圾公務人員」等粗鄙字眼留言辱罵,客觀上足使邱于軒感到難堪與屈辱,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
秦男不服上訴,表示他是針對大港開唱停辦這種可受公評事件發表言論,他主張大港開唱比國民黨執政還久,對高雄經濟效益很大,網路上很多人跟他的想法一樣,他非針對告訴人。
二審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停辦大港開唱固然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但秦男以「腦袋裝屎」、「吃屎」、「垃圾公務人員」等粗鄙、輕賤字詞謾罵邱,與其想表達的事項無直接關連性,不能認定這是善意評論。
法官特別指出,大港開唱停辦議題本有仁智之見,在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環境下,不應存在「支持者較為高尚,反對者較為低劣」這種自以為是的標準,更不應以「話講得愈粗暴愈聳動,就能在社會上受到愈多關注」的方式,宣洩情緒、痛罵與自己立場不同的人。
法官認為就算政治立場不同,仍應就事論事、理性溝通,就像秦男被告後就能在法庭上向邱于軒開誠佈公所持立場,而非在臉書上恣意留言以粗鄙、輕賤用語辱罵、詆毀他人,這種言論已超過言論自由的範疇,因此駁回他的上訴,判決定讞。
邱另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30萬元、要求秦男在臉書公開道歉10天,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決秦男要賠4萬元,但不須在臉書公開道歉。可上訴。(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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