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姓元配動手毆打小三,還要求公墓旁罰站,事後又嗆小三妹妹,遭法院判刑妨害自由及恐嚇罪成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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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白姓女子因懷疑丈夫劈腿小三,半夜將小三戴到偏僻公墓旁,出手毆打,事後小三胞妹電話質疑,白女再嗆「再亂講話,我就要你好看」等語,最後,白女除了因妨害自由遭判刑,近日恐嚇罪行也被判處拘役30日,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6000元。
判決書指出,白姓女子(35歲)去年11月初,因懷疑老公劉姓男子與廖姓女子,私下有不正當關係,分別在當月的8日、11日及18日,多次動手毆打廖女。
某次竟騎乘機車到廖女住家,拉扯頭髮將人強押上車,直接載到仁愛鄉山區的投89線(力行產業道路)旁的偏僻公墓,質問廖女的不當行為,直喊:「你就是搶我老公」,毆打廖女,甚至剝掉上衣、內衣等,讓廖女在路旁罰站30分鐘之久,才同意讓人離開。
事後,廖女的妹妹得知此事,氣憤之下打電話給白女質問此事,白女竟心生不滿,直接跑到廖妹的下榻的飯店堵人,用言語恐嚇廖妹「我有打你嗎,信不信我現在就打你,你再亂講話,我就要你好看」等語,當下廖妹心生恐懼,因此不敢再多言。
事後廖女及廖妹向白女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及恐嚇等告訴,白女出庭時向法官坦承罪刑,並在傷害罪上與廖女達成和解,檢方將傷害告訴以不起訴處分,不過,將妨害自由及恐嚇2行為起訴。
法官日前判定,白女妨害自由部分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而恐嚇罪部分,則是判拘30日,緩刑2年,但要向公庫支付6千元。(地方中心田兆緯/南投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