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檢怒了!過馬路被撞衰吃罰單 警還暗示妻「提告很麻煩」

出版時間: 2021/07/06 16:11
更新時間: 2021/07/06 20:07
陳宏達過馬路被車撞竟遭警方開單,警方在車禍後還曾暗示他的妻子打官司會很麻煩。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曾任法務部主秘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去年7月在北市過馬路遭違規左轉的客貨車撞傷,反遭警方舉發沒走在斑馬線上,怒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認定陳宏達於綠燈時緊貼斑馬線右側前行,主觀上並無故意,日前判決撤銷300元罰單。陳宏達今天向《蘋果新聞網》透露,他因車禍留下右腳掌偶然神經抽痛的後遺症,且他被送醫後,警方還在醫院暗示他的妻子「提告很麻煩喔」,他因此質疑警方執法動機,希望經由法院判決導正警方執法惡習,還給守法民眾一個公道。

陳宏達(61歲)今年才卸任法務部主秘,輔大法研所畢業的他,司法官學院26期結業,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高檢署書記官長、金門、基隆、台中地檢署檢察長,也曾擔任前特偵組主任兼發言人,偵辦過轟動全國的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貪污案,成為戰功彪炳的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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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達今向《蘋果》還原案發時的狀況,他說,去年7月28日晚上8點50分許,他徒步行經中正紀念堂附近的杭州南路與愛國東路交叉口,該處路口行人穿越道劃設不當,直走斑馬線會撞入安全島上的電力障礙物,因此必須調整腳步走在斑馬線邊緣,且該路口因市警局長期執法不力,轉彎車違規情形嚴重,他走到路口時,就已經看到一輛計程車在他面前搶先左轉,內心驚恐,又見待轉的吳男小客貨車蠢蠢欲動,他小心翼翼快步前行,沒想到吳男突然左轉撞上他。

陳宏達指出,當時他的背部遭吳男客貨車左後視鏡衝擊,當場左背挫傷,又被彈飛倒地,後腦撞擊地面也挫傷,頸部也拉傷,手肘並挫傷,而事發至今雖已近1年,他的右腳掌仍有偶然神經抽痛的後遺症。

陳宏達說,雖然他傷勢不重,不過肇事的吳男自知理虧,誠懇地多次慰問,並透過保險公司理賠,負起完全責任,因此雙方去年8月18日成立和解,他後續並沒有對吳男提告追究。

但陳宏達質疑,他身為車禍被害人,竟在事發2個月後,也就是2020年9月下旬,快要遺忘此事時,突然收到台北市警局寄到家中的舉發違反道路交通事件通知單,指他「行人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讓他錯愕不已,親友、同事聞訊也都表示不可思議,他因此決定提告抗罰,並批警方恣意濫權,希望經由法院判決導正警方執法惡習,還給守法民眾一個公道。

陳宏達並在起訴書狀中痛陳,警方執法手段「吹毛求疵、違背人性、亂槍打鳥」,他基於「風險意識」採取「避險反應」而走在斑馬線邊緣,完全合乎常情事理,且既然是「緊靠」邊緣而行,其目的無非是仍要遵守交通規則,何來違規故意?

他並主張,事發後在醫院時,警員竟向他的妻子稱:「如果提出告訴以後會很麻煩喔。」讓他對於員警執法動機是否良善十分懷疑,他認為,「辦案不是沒血、沒眼淚」,交通執法不應以極端手段去達成,否則將「與惡的距離」不遠!(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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