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張敦量和友人駕駛瑪莎拉蒂發生行車糾紛,將宋姓男大生打成重傷命危,張男被起底2019年在成功嶺服役時,以鐵板凳打傷一名洪姓同袍。洪姓傷者的父親今出面受訪表示,事後張男還恐嚇兒子「今天打完還有下一次」,道歉時一副不屑的樣子,張父在談和解時只願賠2、3萬元,還說:「車上有棍子,可以叫你兒子把我兒子打到爽為止。」洪父現在回想起來還是覺得很離譜,「真是暴力的教育!」
根據判決資料,張敦量(22歲)2019年3月間在成功嶺服役時,因不滿洪姓同袍在行軍時屢次落後隊伍而心生不滿,2人因此起口角爭執,張敦量竟基於傷害及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持鐵板凳砸向洪男頭部,並恫稱:「今天打完,還有下次」等語。張敦量被判處拘役65日、得易科罰金;洪男再提民事損害賠償,要求張男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合計31萬9千元,法官判賠3萬3050元。
洪男的父親是彰化縣警局警員,今天出面受訪表示,當時兒子與張男在部隊行軍中發生細故,張男休息空檔叫兒子到旁邊,拿板凳攻擊兒子,把他的頭部打成烏青。
洪父說,事後軍方也很難處理,因為張男在軍中有空檔時,就叫同儕恐嚇兒子「今天打完還有下一次」,軍中通知他到部隊,要張男跟他們道歉,但張男一副不屑的樣子,靜默不語,直到輔導長或排長出面要他道歉,他才說對不起;後來到台中憲兵隊製作筆錄,張姓父子還利用空檔閒聊打高爾夫球的趣事,「來做筆錄心情還能悠然自在,實在異於常人!」
洪父說,和張男父親談和解時,對方只說要賠償2、3萬元,當時他聽了無法接受,說:「天啊,打一隻狗受傷也不只賠2、3萬元。」當場就拒絕和解,張父還對他說:「我車內有棍子,可以叫你兒子拿棍子把我兒子的頭K幾下,打到你高興、你爽為止。」這種暴力的教育,令他覺得很離譜。
洪父說,後來召開民事庭時,張男向法官哭窮,聲稱一個月工作只賺2萬5千元,法官也「體諒」有錢人,「就像打一隻狗一樣」,最後只判賠3萬多元。針對張父說自己管教太嚴才導致兒子叛逆,洪父說,在愛與管教當中要去了解孩子的狀況,「他兒子年紀輕輕就戴名表、開名車,是年輕人該有的狀況嗎?」(地方中心鮮明、孫英哲/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