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柯文哲器捐案涉洩密遭函送 高涌誠:與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出版時間: 2020/12/14 17:04
更新時間: 2020/12/14 17:11

上屆監委張武修、高涌誠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器官捐贈案」進行調查時,疑似外流柯文哲遭監院約詢的影像,監察院決定全案函送檢調釐清。高涌誠今(1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僅是共同協查委員,從未接觸這個影音檔,更遑論他取得以後外洩,「所謂洩密一事跟本人一點關係也沒有」,他自認在本案中是「證人」身份。

監察院則發出聲明表示,媒體報導發生於監察院第5屆洩密案調查,與事實有所出入,特此聲明。監察院於12月8日召開監察院第6屆第6次會議,針對紀律委員會提報的監察委員賴鼎銘、林國明調查「本院相關人員疑涉洩漏調查案件內容案」之調查報告,作成決議:「照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決議之建議通過」。

監察院強調,因監察院無司法調查權,本案部分事項仍待檢察機關偵查後才能釐清及確認,本案只針對洩密事實移由檢察機關調查,而非針對「特定人」移送,監察院並在12月8日將調查報告,及相關證據函請檢察機關依法偵辦。

高涌誠在記者會上提出四點聲明,他指出,第五屆監委就器官移植所做調查,是由前監委張武修主查,他是協助的共同調查委員,熟悉監察院運作就會知道,在調查報告初稿完成前,還沒送會審查前,在調查過程中,所獲得的資料,都是由主查委員與調查官負責處理,共同調查委員不會特別接觸,本案即是如此。

高說,本人在調查過程中,從未接觸關於約詢柯市長當日會議的影音檔,更遑論他取得以後外洩,「所謂洩密一事跟本人一點關係也沒有。」

高涌誠強調,在本院紀律委員會的第六屆調查時,他已詳細陳述,認為調查委員也完全釐清這件事跟他一點事情都沒有,「所以我認為我的角色是證人」,是證明器官移植案調查過程與事實的人,而不是被調查者,既然如此,怎麼會有被移送法辦。

高涌誠表示,因為他完全沒有接觸影音檔,且能夠接觸影音檔,除了張武修以外還有其他人,政風單位也針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就算要移送,大概也輪不到我,今日的報導並不是正確的。」

高涌誠還說,關於影音檔外洩的紀律委員會的調查報告討論案,以及後續院會的處理,他都依法迴避,沒有參加,所以調查報告內容及院會做成的決議內容,他並不清楚,但是依據法律相關規定來判斷,影音檔外洩被認定構成犯罪,監察院能夠移送的也只有全部疑涉的犯罪事實,而不是針對特定人,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因為如果可以針對特定人的話,我和張武修不就應該被紀律委員會懲處或彈劾了嗎?」

高涌誠強調,本案既然已經移送檢察官偵查,就由檢察官釐清,他會本於證人角色提供內容參考,他非常有信心,不會有被移送的問題。

高也還原調查過程指出,影音檔疑似外洩後,他也問過張武修,張否認。

至於為何柯文哲約詢會錄影存擋?高涌誠表示,張武修告知他要錄影,「我尊重他,他是主查委員」,而監察院並無規定不可以,他也認為,重大案件上有影像紀錄可避免爭議。所以當張武修告知錄影,他也沒有反對。

至於民眾黨批評監察院是東廠,高涌誠表示,這案件不是發生在監察院長陳菊任內,這事件是第五屆時發生的,他不認為跟陳菊有任何關係,更沒有政治性的問題。(陳建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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