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籲勿拒絕中國疫苗,陸委會表示,陸方從未表達提供意願。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日前呼籲,政府不應拒絕中國新冠肺炎疫苗,引發各界不同看法,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也主張透過《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做疫情資訊交流。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18日)表示,自從疫情以來,陸方並未透過《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的管道,向我方提供陸資疫苗相關資訊,也沒有主動表達願意提供疫苗予以我方使用。
邱垂正指出,國內疫苗取得或使用等事宜,疫情指揮中心近日皆對外說明,疫苗採購必須要符合安全、有效、可以買及民眾願意使用的原則。指揮中心已經從醫衛專業的角度清楚說明,如果要從中國大陸購買疫苗,是可以透過修法方式引進,指揮中心也表示如果有購買需要,也不排除修法的方式,但目前指揮中心並沒有相關規劃。
邱垂正強調,中國大陸的疫苗進口涉及我方的法律規定,中國大陸所有的各種疫苗,是屬於經濟部國貿局公告納入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的總彙表,所以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中國大陸的疫苗不得輸入到台灣。
針對《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內容,邱垂正表示,包含雙方進行傳染病的檢疫防疫資訊交換通報,以及疫苗研發等交流合作等事項,但兩岸協議的簽署及執行,仍然需要符合各自的法律規定,如果雙方進行醫藥衛生協議相關合作,也必須符合核我方既有的法律規範。
邱垂正說,陸委會還是要呼籲外界對於疫苗問題,希望都能夠聚焦在公衛專業的領域探討,這樣才有助於整體防疫需求,以及維護國民健康安全。(陳建瑜/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