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5年還沒等到跟騷防治立法 朝野立委齊轟內政部動作太慢

出版時間: 2021/03/18 13:15
更新時間: 2021/03/18 16:39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批評內政部版草案與外界期望落差大。呂晏慈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8日)繼續審查朝野立委所提「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直指我國立法速度慢,要求內政部警政署1周內公布相關案件的客觀資料,民進黨立委羅美玲直批,內政部提報行政院的草案內容與民團期望落差大,恐無法第一時間制止糾纏犯罪行為人,藍委魯明哲追問,這個會期院版草案是否會送至立院審議?內政部次長陳宗彥答詢僅說,會加速,一定會努力來加速。

從2015年、第8屆國會即有前藍委潘維剛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第9屆國會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立法草案,但因屆期不連續,未能完成三讀程序,本屆國會,朝野立委又提出「糾纏行為防制法」和「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目前已有15版本草案付委,但政院迄今未提出院版草案。

蘇巧慧今天質詢時舉例,跟蹤騷擾是任何人都可能遇到的,例如民進黨立委范雲可能遇到長達1年有人每天站在研究室門前送花,民進黨立委王美惠也可能遇到有人每次都在高鐵上要求簽名,送花、簽名算不算騷擾?陳宗彥說,算騷擾。

蘇巧慧說,相較美國等國家都陸續訂定跟騷相關規範,台灣卻遲未立法,有人會說,「你被跟蹤是受歡迎的表現」,所以立法速度才慢慢慢?陳宗彥澄清,會加速審查政院版草案,現階段這些行為可用《性騷擾防治法》處理,但內政部希望更明確定義。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表示,聯合國認定性侵害、家庭暴力、跟蹤騷擾是全球婦女人身安全3大威脅,其中前兩項我國已有相關法規,卻遲未完備對跟蹤騷擾的立法。她質疑,內政部目前提報行政院的草案內容,與婦女團體期望落差非常大,內政部版草案規定,得經《性騷擾防制法》等法律裁罰、懲處後,1年內再次對被害人實施騷擾,才會被定義為「糾纏犯罪」,恐無法在第一時間制止犯罪行為人。

范雲提出,內政部版草案仍有4方向需改正,包括該法不應變成「性平三法」的子法,且不應把跟騷和性騷擾直接畫上等號,另應納入「警告令」規定,調整為實務上可行,避免過度擴張,最後,希望內政部爭取增加警察量能,否則很難真正幫助被害人。

陳宗彥今受訪說,去年10月中旬內政部已將草案送赴行政院,盼能補齊性平最後一塊拼圖;不過,司法院針對是否訂定「禁制令」規範仍有疑義,法務部也提醒應明確定義跟蹤、騷擾,避免將社交行為納入。

對於朝野立委在草案中提出「禁制令」相關規範,司法院法官林俊廷說,雖「禁制令」在英美法系國家普遍存在,但在亞洲各國仍是相對陌生的制度,例如日本未訂定「禁止令」規範,而是由行政機關介入,建議立法應先由行政機關介入,在不同的階段後,再由法律機關介入,採取「先行政、後司法」模式。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詢時直批,內政部、司法院、法務部對立法意見還高度懸殊、腳步十分錯亂,行政部門應該儘速確立定義,「已經夠久了!」(呂晏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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