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歷史上首位女主席拉加德,被判任職法國財長期間瀆職罪名成立。圖為拉加德(右)12月12日在巴黎出庭時的景象。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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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國際貨幣基金)主席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周一被法國共和國司法法院(Cour de justice de la République)判決,在沙柯吉政府時期擔任財政部長時怠忽職守的罪名屬實,但不會面臨刑期或罰金。
60歲的拉加德今年稍早才連任IMF主席,未來5年將繼續執掌IMF,但這位IMF歷史上首位女主席多年來官司纏身,始終未擺脫在法國前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任內擔任財長時的瀆職指控。
拉加德被控在擔任財長時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2008年將法國國營銀行里昂信貸(Credit Lyonnais)與法國富商塔皮(Bernard Tapie)股權糾紛交付仲裁時,輕率做出仲裁結論,使塔比拿到約4億歐元賠償。因塔比2007年曾資助沙柯吉競選,輿論一度指拉加德是挪用公帑充作政治回報。
法國共和國司法法院法官Martine Ract-Madoux表示,在塔比案後續審理上,拉加德本應對推翻原仲裁決定,做出更多努力,在塔比案中的賠償是濫用公帑。
代表拉加德的律師團隊在判決宣布後,立即表明將繼續上訴。IMF發言人萊斯(Gerry Rice)表示,IMF執行委員會預期不久後將召開會議,商討此案判決的可能影響。(劉利貞/綜合外電報導)
出版:22:34
更新: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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