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臉書社團《房子賠售就是爽》提到,無法理解房仲為何要把頭像拿來做看板,調侃「是未來要出來選議員還是選立委嗎?」,該名網友直言很俗氣,「還是男的個個以為他是劉德華,女的個個是王祖賢?」底下就有網友回應,「最大可能應該是怕生意被同事搶走,有露出比較好」;房市專家分析,「這是正面作法」,房仲在區域或商圈掛個人頭像看板,除增加消費者對其印象,加上現在是網路時代,流行網紅行銷,房仲慢慢也走向平台經營的路線,這是消費者從「找品牌」,轉換到找「專業經紀人」來服務的轉變。
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提問,引來許多網友回應,對於房仲製作頭像看板很不以為然,甚至被酸,「花錢破壞市容」、「以為這樣就能提升自己的業績,客戶就會上門找他」,但也有房仲網友在底下留言,這是在建立個人品牌。
對此,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表示,房仲做個人頭像看板主要是想增加商圈、社區居民和消費者對他的印象,這是自我行銷意識抬頭,加上房仲會跳槽,若注重個人行銷的房仲,也希望消費者能夠認識並記得他。他還提到,早期台灣消費者被教育要認品牌,例如中信房屋在十幾年前曾找過知名律師、主持人謝祖武為品牌代言,希望藉由名人加持,增加消費者對品牌的印象。但將來是平台的世代,消費者會找經紀人和房仲背景,了解房仲專長,而非找到大品牌,卻不知從哪找合適的房仲。因此,房仲慢慢也走向平台經營的路線,例如現在流行網紅行銷,房仲在臉書經營平台,放上個人照片增加曝光度,也讓消費者能夠上網搜尋,找到合適的經紀人來服務,這是消費者從找品牌轉換到找專業經紀人來服務的轉變。
「房仲把自己當品牌經營,這一點是學習國外以經紀人為主的市場。」葉國華分析,消費者可以從房仲的平台看到房仲的形象、簡介、專業背景、成功案例、經營實績、服務評價,在新的時代,增加消費者辨識度。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這是業務加深區域客戶印象的做法,但製作頭像廣告的花費不便宜,她舉例,若是有照片的帆布廣告,依大小平均約3000~8000元;若面積較大,需要出吊車懸掛者,就需花費10000元以上。張旭嵐說明,通常是在區域和商圈耕耘較久的房仲會投資做廣告,或建物總價高、專約等,會以這樣的方式來做宣傳和售服。
此外,房仲在臉書上做個人行銷的做法,張旭嵐認為這是正面的,因為房屋屬高價交易,客戶可能不認識房仲,不一定會有安心的感覺,若能在網上看到對方的照片、電話、個人資訊等,可以增加辨識度,「願意露臉的人,就是對自己事業有一種承諾和信心」。(林佩萱/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