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被剝兩層皮?美國喊課稅 財部:國外繳稅國內可抵

出版時間: 2021/03/29 11:54
更新時間: 2021/03/29 18:45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表示,因Youtube分潤屬網路交易,涉及美國來源所得,因此美國會課稅。但國內網紅所得若屬國內所得,國稅局也會去查。葉志明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美國即將對網紅(Youtuber)課稅,連台灣網紅也難逃,引發立委關切。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表示,因Youtube分潤屬網路交易,當中涉及美國來源所得,因此美國會課稅。但國內網紅所得來源若屬國內所得,國稅局也會去查。財政部官員補充,美國已繳的稅可以抵稅,網紅無須擔心重複課稅。

Youtube母公司google通知所有Youtuber,須在今年5月31日前主動申報稅務資訊,Youtuber若有申報,美國稅局將只對美國來源所得課稅;若未申報,將對網紅的全球總收益預扣最高24%的懲罰性稅負。

這對於積極拓展美國市場的網紅衝擊很大,被形容是「網紅版肥咖條款」。此措施也引發立委關切。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質詢蘇建榮,為台灣網紅為何要向美國繳稅?是否有雙重課稅問題?他並進一步問,目前台美關係良好,是否進一步與美方討論簽訂租稅協定的可能性?

對此蘇建榮回應,Youtube分潤屬網路交易,當中涉及美國來源所得,因此美國會課稅。但台灣網紅分潤所得若涉及國內所得部分,國稅局也會去查。

另外蘇建榮表示,自去年台美經濟對話開始,財政部都有在適當時機提出相關議題,目前也持續在進行,但因美國新政府才上任不久,未來會持續努力。

財政部官員表示,美國要對網紅課稅,但僅針對分潤所得來自美國的部分課稅。舉例來說,某位Youtuber的全球總收益有100萬元,其中10萬元為美國來源所得,20萬元為其他國家所得,屬於台灣來源所得為70萬元。若該名Youtuber有向google申報,則只要繳30%的稅,亦即3萬元;若未申報,則會被預扣24萬元(總收益的24%)的稅。

至於70萬元的台灣來源所得,官員表示,這部分Youtuber須申報「其他收入」,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按所得淨額高低,課徵5%至40%的累進稅率。

不過,財政部官員表示,這些網紅如果有海外所得且超過100萬元,依然要申報;當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超過部分須課徵20%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至於是要繳基本稅額還是繳綜所稅,則是「從高課徵」,亦即綜所稅一般所得額高於基本稅額時,就繳納綜所稅;基本稅額高於綜所稅一般所得額時,就繳納基本稅額。不過,當網紅要繳納基本稅額時,他在美國繳的稅可以拿來抵稅,所以沒有重複課稅問題。

官員分析,目前Youtube後台有一套機制可以監測點閱數來自哪些國家,國內網紅的目標觀眾大部分還是台灣人,被美國課稅的金額比重應該很低。至於涉及國內所得部分,官員也呼籲網紅要誠實申報。(邱柏勝/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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