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華投信、群益投信和統一投信3家投信,及10位投資副總或經理人因違規配合勞金局前投資組長游迺文指示買進遠百(2903)股票,金管會今(22日)天宣布處3投信共1350萬元罰鍰、這10位投資主管或經理人則各處解職或停職。
這「遠百炒股案」也創投信圈史上,懲處金額最高、懲處人員、懲處業務最多的首例。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說,這3家投信接受勞動基金全委投資業務,卻有3位投資副總配合接受無權指示下單的游迺文買進遠百,違反善良管理人責任而遭解職。
這3位副總分別是復華投信邱明強、群益投信謝志英、及統一投信闕志昌,依規定,解職後3年內禁止回鍋金融圈。
另外7位經理人或研究員則有先為投資決定、再引用分析報告,這「先畫靶、再射箭」違反投資流程,遭停業1個月到1年不等。
據金管會到去年底統計,這3家投信累計買進遠百股票,以復華投信4564張最多,統一投信3950張次之,群益投信3723張,其中統一投信已出清持股,至於其他2家投信是否還有遠百股票,金管會則不願評論。
蔡麗玲說,除了罰緩、解職或停職10位經理人外,3家投信3個月內禁止新簽全委契約、5年內禁參予招標政府基金全委案,未改善前也禁止新發基金,及近半年禁設國內外據點或參股,近1年禁發國外基金、近2年禁做基金總代理等諸多限制業務處份。
值得一提的是,金管會還要求群益、統一投信2家投信、需在3個月內由董事會檢討董事長、總經理適任性,或應負督導責任並副知監察人後報金管會。
蔡麗玲解釋,主因是群益、統一投信近年都有被金檢發現,基金經理人有跟單、或利用人頭戶買進與基金做相同個股買賣交易,她說,這2家投信短期內重複發生經理人行為違規及內控缺失,要求董事會檢討究責。
蔡麗玲說,例如之前街口投信違規,當時有要求檢討監察人責任,之後監察人也自動請辭。
針對金管會針對勞退基金炒股案,對三投信重罰,據了解,統一投信已在去年財報直就提列1000萬元的可能罰款,群益投信也提列500萬元。(廖珮君、陳俐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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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