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特董事長余維斌。楊喻斐攝
昇陽國際半導體不服智慧財產法院於2020年6月23日之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續行主張宜特侵害昇陽半專利,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宣判,再次認定昇陽半「晶圓薄化製程」專利無效。對法院依法審判的結果,宜特至表感佩之意,也再次重申,不容他人任意指控,干擾視聽、影響市場。
宜特表示,如同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在智慧財產法院二審方面,依舊認為昇陽半專利證號I588880號專利權,屬於通常知識之輕易組合,故不具備進步性,因此判決專利無效。
甚至,昇陽半在法庭上亦承認其「晶圓薄化製程」每一步驟均屬於習知技術,亦即晶圓薄化製程的步驟「業界都知道」。
另外,關於昇陽半控告宜特及其員工侵害其營業秘密案,其員工從未任職昇陽半,且該名員工之前雇主也已強調此非營業秘密;對於昇陽半不以技術在市場上競爭,卻屢屢利用訴訟之手段干擾市場、影響市場感到遺憾。
對法院依法審判的結果,宜特至表感佩之意,且昇陽半亦已承認其「晶圓薄化製程」每一步驟均屬於習知技術,這證明公司並無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形。因此,宜特再次重申,不容他人任意指控,干擾視聽、影響市場。(楊喻斐/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