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王美花昨日宣布台中燃氣機組不用通過台中市都審,已獲得內政部營建署特殊建照,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早上召開線上記者會反擊砲轟,經濟部針對盧秀燕提出5大說明,並再次重申,理解盧市長有其立場,但撇開政治語言,市長也表示不反對增加燃氣機組的增氣減煤作法。
王美花昨日表示,規劃第一部燃氣機組上線後,隔年就能啟動兩部燃煤機組與一根煙囪的拆除工作,這是確保全國供電穩定與台中減空污的雙贏模式。經濟部強調,非常願意與市府合作,以對話解決分歧,越快讓燃氣機組完成,就越快可以減煤減空污,才不會浪費掉市民的減煤黃金時間。
至於盧秀燕今天提出的問題與質疑,為避免社會誤解,經濟部逐一說明如下:
一、通霄電廠可以先拆後建,為何台中電廠不行?經濟部說明,通霄電廠跟台中電廠機組類型不同、設計使用的年限也不同。舊的通霄電廠燃氣複循環機組運轉年限為30年,在2017年除役時已經運轉了34年,因為超過運轉年限才除役拆除。台中電廠機組的使用年限則為40年,至今仍未達機組使用年限。
事實上,通霄也不是先拆後建。通霄燃氣新機組是在2015年施工,2018年~2020年陸續商轉,屬於先建新機組,並在舊機組使用超過壽齡後,才進行先建後拆、邊建邊拆的模式。
二、為何只是中央發一張特照給台中電廠就好?經濟部指出,台電的電廠用途與構造都不同於一般建築物,因此循慣例,依照建築法第98條及「內政部審議行政院交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規定,申請行政院核發特建許可。台中電廠的燃氣機組並不是特例,現有的台中電廠也都是申請特種建築物。
三、為何都審參與到一半才說不必經過都審?經濟部表示,台電公司為台中電廠燃氣機組申請特照時,政院交內政部營建署審理。後續中市府要求台電應該進行都審,基於尊重地方政府,台電也配合辦理。但從2020年3月提出審議後,中間歷經7次要求補件卻不進行實質審查,以及長達15個月的卡關。
後期的都審內容甚至重提許多已在環評通過的項目,例如要求限制全廠用煤量,或要求興建小型焚化爐,顯然不符合都審原意。因此台電再次請示都審的中央主管機關營建署,營建署經檢視相關法令後發現,中市府僅簽奉市長核准,就要求台中電廠進行都審,未依照法定程序處理,超過法律授權範圍,台中電廠燃氣機組不必進行都審。
四、台中電廠已可減煤4成,10部機組為何不能先拆兩部?經濟部說明,中火減煤的承諾,經濟部督促台電全力完成。中火自2020年起已達成減煤4成,而用煤量是藉由全年彈性調度來滿足供電,在夏季尖峰時,中火承諾最多運轉9部機,若如中市府所說,先拆除兩部機,只有8部機可發電,將立刻削減夏季供電能力,造成供電衝擊,且夏季空品良好,中市府的做法並不能兼顧穩供及環保。
發電機組都需要考量故障機率與維修調度,就像輪班人力一樣需要休息,三班制也不能只有三個人輪。有了調度餘裕,才能夠維修保養,也讓排放效率更佳、更能改善空氣品質。
五、台中電廠有10部燃煤機組,台中人提供全國最大供電量?事實上是台中電廠早已不再10部燃煤火力全開,但台中市的用電量的確是全國最高的縣市。台中用電逐年成長,2020年的用電量已經達到330億度,已經超過台中電廠發出的279億度。(林巧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