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電機股東會改選董座爭奪戰因疫情延宕,鹿死誰手尚未拍板,父子兩人最近戰火延燒至菱光科技,並走上法院互告,連金管會都出手干預,讓這場東元集團的經營權之爭,精彩絕倫。雖然現在「小黃」黃育仁看似有了主管機關出面,氣勢上暫時領先,不過《蘋果新聞網》獨家獲得經濟部說法,官員認為,未來菱光的經營權,必須以誰拿到過半股權,才能大聲說話,看來老黃、小黃之爭,只能用股權說話。
東元股東會還沒召開,但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卻迫不及待要斬斷兒子黃育仁進入董事會的路。黃茂雄挾著焦家、私募基金的力量,宣布要砸18億元以上,取得兒子黃育仁所掌控的菱光科技過半股權,讓黃育仁即使在東元的委託書徵求中取得優勢,未來可望拿下3席董事席次進軍東元董事會,也恐因為菱光喪失經營權,改派法人代表,而退出東元董事會。
老黃告小黃董事會視訊被切斷
若黃茂雄勢力成功收購菱光,等於拔掉長子黃育仁重要的利器之一,未來挑戰東元經營權恐將更加艱辛。根據委託書與電子投票結果,黃育仁掌握東元近3成股權,估計可搶下3席董事,雖然沒有過半,但黃茂雄想釜底抽薪,出招結合鈺叡公司公開收購菱光科技,兩派陣營近期為了收購案不惜撕破臉,你來我往互相攻擊,東元更是不惜狀告法院。
東元董監改選的電子投票中,黃育仁獲得近9%外資支持,委託書也收購超乎老爸黃茂雄想像順利,贏得不少散戶支持。黃育仁擔任董座的菱光科技擁有3.62%東元股權,也以此推出1席東元董事代表,若被鈺叡買過去,不僅失去重要的銀彈與武器,也等於少1席董事。
黃育仁為了捍衛菱光股權不惜開戰,以東元代表的董事須利益迴避為由,日前召開的第一次視訊董事會不讓他們參與,因為有與東元相關的投資案,進而導致東元代表抗議,缺席第二次視訊董事會而流會。
熟悉《公司法》、《企業併購法》的專家指出,就算兩派陣營互相持續指控無法討論併購案,其實最後還是看到底誰的股權最多,假如鈺叡成功收購菱光5成以上股權,並獲得金管會核准併購,市場派召開臨時股東會就可讓經營權變天,不用管菱光董事會是否通過併購案。
黃茂雄一出手就不是省油的燈,鈺叡6月21日提出收購價29元、溢價19.3%,(不過近日菱光股價已上漲逼近29元)。是否能抵擋父親的步步進攻,就看黃育仁子彈是否足夠抵擋銀彈攻勢。
法律界:《企業併購法》優先於《公司法》
至於兩派對薄公堂的董事會爭議,需要法院判決耗費時間,就算最終的結果有瑕疵,菱光董事會的會議決議無效,對之後股東會改選與經營權變動也沒有影響,因為經營權最終仍是比誰的股權多。
菱光科技為上市公司,黃育仁陣營引用《證交法》的公開公司董事會議規則,以有害公司利益為由要求東元代表需迴避,不得參與討論與表決。
因疫情因素菱光舉辦視訊董事會,卻發生主席強制將董事斷訊的爭議,為歷史首見。商業司官員說,實體董事會通常是相反,被認為應該迴避的董事不願離席,但公司無法強制把他們趕出會議室外。官員也不諱言,在視訊會議舉行上,主持會議的主席可掌控切斷會議,的確佔有較多的「主場優勢」。
法律人士指出,《企業併購法》優先於《公司法》適用,若討論與收購相關議題,不需要利益迴避。而且通常公司大股東通常都是董事成員,如果併購案必須迴避,很難開成董事會,變成小股東決定公司未來不合常理。
所謂利益迴避,有一派的見解是,主席至少應該讓其他董事成員說明,是否真的與併購案有利害關係,即使有利害關係?是否真的有害公司利益不能參與討論?
官員:雙方互告只是「噴口水」
官員解釋,「條文中的『有害公司利益』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主管機關也不容易判斷,恐怕只能靠法院判定」。現階段處於雙方累積相罵本互噴口水,當作未來上法院的資本。
具官方背景的相關人士解釋,董事有權利了解公司的決策。至於黃育仁祭出的杯葛手段,老實說不會衍生重大的刑責問題,法院判決頂多就是董事會決議無效,不痛不癢。
而外界也對鈺叡提出一些質疑,包含收購金額18億高於公司本身的資本額10億,且稅籍登記是未營業狀態等。會計師表示,是否合理可能要檢視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等報表、合併的合理意見書或程序等依據再下定論。一般的併購交易常見小併大,會用公司發行新股換發被併購公司的股票,交換價格合理性算淸楚就可以,若為金融機構的併購,條件才會比較多。
而依據鈺叡的規劃,將以自有資金及融資方式,取得公開收購的資金。
至於金管會保險局周四晚間忽然跳出來,要求身為達勝伍創投的壽險大股東,必須站在大股東的立場,提醒該創投不得介入公司經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保險局表示,將由壽險業自行決定如何做,保險局並不會介入。惟據了解,若目前要壽險業撤資該創投並不太容易。
金管會官員表示,保險公司身為該創投大股東,可以表達希望確保資金不介入經營權,若該創投公司執意如此,下一次就不投資。
官員強調,將由保險公司自己去檢視,並判斷是否跟當初投資計畫相符,且需確保資金公共性,不得介入他人經營權。
專家:鈺叡稅籍「非營業」不影響收購
此外,即便沒有在營業的公司,如果沒有完成清算解散等程序,應該還算活的公司,並非不能併購其他公司。不過,記者昨日再查詢鈺叡稅籍資料,已呈現「營業中」。
專家也表示,資本額並非是併購的重要條件,有些公司資本額雖小,但因有無形資產、專利等,可能是家很有價值的公司,資本額與一家的價值不能完全畫上等號。此外,只要公司沒有終止也不會影響併購。
至於收購價格高於公司資本額,也並非是併購的阻礙,公司法並不會限制收購價格上限,除非事後股東質疑出價過高有害公司權益控訴掏空或背信、違背忠實義務等,但這些都需要證據證明。
傳光元實業股權是東元阿嬤送女兒
另外,鈺叡的股東之一光元實業,傳出5成的股票來自黃茂雄的妻子林和惠,但林和惠已老年痴呆,但黃茂雄並非林和惠的監護人,如何代表林和惠?市場傳出當初黃茂雄的岳母林明穱把光元的股票送給自己的女兒,沒想到黃茂雄竟然拿來對付林明穱支持的愛孫小黃。
會計師認為,如果是大部分股權在某人身上,但某人無行為能力,而是有監護人的情況下,股權誰能合法代理處理的問題,變成是一大關鍵。東元則表示,鈺叡與東元集團沒有關係,無法評論。
最後,外界仍關注,鈺叡收購菱光案,資金來源是由鈺叡自有資金及融資而來,其中9億多的資金是由達勝伍以股票向中信融資,且此宗收購案,也由中信出具保證函,對此,中信表示,「本案為一般標準的股票融資借款案,並依本行授信相關規定辦理。承作本案主要基於本行往來客戶達勝伍成立借戶鈺叡為投資標的菱光科技,而投資標的營運穩定,每年配發穩定的現金股利,評估具還款能力而承作。」(林巧雁、邱柏勝、廖珮君/台北報導)
更新:新增中信回應
出版: 09:00
更新: 21:20

